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点简介
法学理论学科点1984年开始招收攻读硕士的研究生,1987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权,是西北政法大学最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科点之一。经过20多年的建设,法学理论学科已经成为西北政法大学重点建设的法学学科和最具综合实力和学术影响力的学科之一,同时也是司法部、陕西省重点学科。
1、师资队伍
法学理论学科点一贯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形成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教师梯队。本学科点现有教师26人(含外聘教师),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11人,讲师8人,助教1人。在学历层次上,学科点教授、副教授中有博士学位的7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的3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10人。
2、科研活动
法学理论学科点多年来一直坚持基础理论的研究,在法律本体论、法律价值、法律方法、法律文化、法学方法论等领域进行了长期有组织的专题研究,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成果。
学科点先后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21项, 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译著7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其中,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法学》、《法理学、法史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转摘6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9项,学会奖及其他各类奖近20项。
本学科以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法律科学》为依托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倡议并发起法律价值问题的研究,先后出版和发表了一批较有影响的学术成果,并且吸引了全国许多知名学者参与讨论;随后,本学科还在法律文化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和学术影响。
3、本科教学
自1979年复校以来,本科教学一直是法学理论学科点的重点工作之一,相应地也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2004年《法理学》课程被评为陕西省精品课程,2006年《法学导论》被评为西北政法大学校级精品课程。
第一,课程设置。法学理论学科点先后共开设本科《法理学》、《法学导论》、《马克思恩格斯法学经典著作选读》、《法学概论》4门必修课,开设《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立法学》、《比较法学》、《法律与文学》、《法律与经济》、《法律与社会》、《英美司法制度》(中英双语教学课程)等8门选修课。
第二、教学改革。法学理论学科点多年来一直尝试法理学的教学改革,重视教学方法与课程体系的更新与建设。本学科先后承担陕西省教改项目、西北政法学院教改项目,致力于法理学教学的深化和课程体系的科学化研究。从1998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将原有的法理学教学内容一分为二,为一年级学生开设“法学导论”(最初为法理学引论),为三年级开设“法理学”(最初为法理学本论)。这样的改革受到学生的普遍欢迎,同时也得到全国其他兄弟院校的积极肯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扩大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学术影响。
第三、教材建设。自1988年开始自编《法的基本理论》教材,随后不断更新内容,先后共自编《法理学》教材10余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律思想史》、《比较法学》各一部,并编写了配套的教学大纲和参考资料。本学科点教师还曾先后主编全国统编《法理学》教材3部,副主编2部,主编全国统编《西方法律思想史》教材2部,参编全国统编《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教材多部。
4、硕士点建设
法学理论学科是西北政法大学最早建立的硕士研究生学科点的学科之一。从八十年代初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权以来,就开始进行导师队伍和学术梯队的建设,先后涌现出了一批在全国法理学界具有较高声望的学术带头人。其中,马朱炎教授、邵诚教授、王天木教授、段秋关教授、赵长生副教授、刘作翔教授、严存生教授、葛洪义教授等历任本学科点的学术带头人,为西北政法大学在全国法理学界的学术地位和影响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法学理论学科从1984年至今以招收硕士研究生23届,共计培养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其中有40余人考取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院校的博士研究生。绝大多数毕业生在各自的岗位上成为骨干力量,多人现已成为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
5、学术交流
长期以来法学理论学科一贯重视学术交流活动,先后多次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到我院进行学术访问、为研究生开设专题讲座、参加硕士论文答辩,等等。同时,法理学学科还先后派出多名骨干教师去澳大利亚、美国、法国、匈牙利、瑞典、罗马尼亚、香港、台湾等国际知名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选派教师参加国际法哲学年会,提高了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国际法学界的影响。